更新时间:2021.11.03
行政诉讼诉讼时效能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已开始的诉讼时效因发生法定事由不再进行,并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丧失效力。
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能中断的。如果具有行政相对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形的,该诉讼时效就中断;而从中断的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就重新计算。
坐牢诉讼时效不中断。坐牢并不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理由。诉讼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
原告起诉在通常情况下是会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权利人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除此之外,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的、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申请仲裁的,也会发生诉讼时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
行政诉讼法中的诉讼时效能中断。如果行政相对人具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形的,该诉讼时效就中断;并且从中断的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就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分以下几种情况: 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 2.因提起诉讼
撤诉会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因债权人主张自己的权利,或者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出现中断后,债权人在新的时效期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可视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除此之外,债权人向担保人、财产代管人主张自己权利时,诉讼时效也会
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依法享有广泛的、平等的诉讼权利,同时也承担必要的诉讼义务。当事人享有诉讼权利,是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当事人履行诉讼义务,是为了维护诉讼秩序,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行政诉讼对保障一个国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确保公民、法人
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时,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全归无效,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一般说来,因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而中断诉讼时效的,应自诉讼终结或者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裁决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时效期间; 权利人申请强制执行的,应自执行程序完毕之日起重新开
诉讼时效会出现中断或中止的情况。如出现不可抗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诉讼时效中止。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行政诉讼撤诉可以继续起诉,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