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原则上应由原告在立案时预缴,待案件审理结束后,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是我国法律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救助办法,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精神; 保障一时有困难或者交不起诉讼费用的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使他们的合
女方在怀孕期间起诉离婚,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谁提起诉讼离婚就由谁出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原告在立案时向人民法院缴纳,案件审理结束后,判决会明确案件的诉讼费用由谁承担,一般由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承担诉讼费用。
离婚没交诉讼费不会立案,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人民法院会通知原告交纳案件受理费,如果原告接到通知次日起7日内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按自动撤诉处理。
法律规定,离婚案件起诉诉讼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起诉离婚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对于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
一、离婚起诉的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然后由败诉方承担。 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这就是法院收取离婚案件诉讼费的标准。
1、离婚案件的起诉费通常是50~300元。 2、不过,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超过了20万,离婚时请求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应该按照超过部分的0.5%, 3、再另行缴纳一笔诉讼费,离婚案件的诉讼费通常需要原告预交。
一、诉讼离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事人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2、提起离婚的一方为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
起诉离婚的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如果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那么诉讼费由胜诉方承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各当事人都要承担一定的诉讼费。一般诉讼费都是由原告先预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