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3
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了期限的,该期限届满后解除权消灭;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也没有约定的,则解除权人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的一年内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否则解除权消灭。
解除合同适用除斥期间。除斥期间由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的,解除权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解除权。
在没有法律规定和特殊约定的情形下,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为一年。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
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 1.最长除斥期间:五年。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2.短期除斥期间:原则上是一年。自撤销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未行
解除合同的期限属于除斥期。排斥期是指法律规定某一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如果权利人在此期间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民事权利将在法定期限届满时被消灭。它具有以下特点:1。排斥期一般为不变期间,不因任何原因
1、民法典确定了除斥期间的一般规定是一年。 2、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债权,我国新修订的民法典采纳了合同法的规定,保留了债权人撤销权这一项制度。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应当在自己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可撤销债务人的侵权行为事由之日起的一年内,行使法律赋予他的撤销权。
除斥期间,又称“预定期间”、“预备期间”。 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民事权利有效存续的期间。除斥期间也是某种法律事实,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其权利,其权利即被除斥。 除斥期间的特点如下: 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
员工与企业签订长期合同,如需协商解除合同最高赔偿标准为:员工在该企业工作每满一年,企业需向员工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满半年以上但没有满一年,则统一按照一年进行计算,工作不满半年,则企业只需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如果企业违反法律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