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当事人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一般在六十日内有效。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在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的,法院一般应予受理;如果超过六十日的,则法院一般不予受理该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处罚期限为二年。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有六个月的有效期限。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如果当事人是间接起诉的,即先复议后起诉的,则有十五日的有效期限。
行政处罚追诉期是2年。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和行政复议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期间、送达的规定执行,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不满行政处罚,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应当在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
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时间是六十日,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算。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一般会在六十日内出结果,自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计算;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则需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地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一般要六十日。自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复议机关需要在上述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但是情况复杂的,则经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最多三十日以下。
当事人在申请进行行政复议之后,最快出具结果的时间不超过六十日。行政复议机关一般要在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的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情况复杂的,经其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对于行政机关的行为申请进行行政复议应该在六十日内进行。行政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的期限,一般是六十日以内;但是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则可延长最多不超过三十日。但要经其负责人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