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5
要分情况来看担保人的担保期限: 一、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 二、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的,又有六个月与两年之分。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
如果担保既有人保又有质押担保的,债权人应当根据约定的顺序来行使;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如果质押担保是债务人提供的,则债权人应当先就质押担保实现债权;如果是第三人提供的质押担保,则债权人可以就质押物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来承担保证责任
申请公积金贷款抵押担保的条件如下: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按规定连续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 3、已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并预付30%;144平方米以下20%住房以上价格; 4、经济
贷款还不起担保人有责任,债务人不偿还到期债务的时候,担保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了其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追偿。
借条没有担保人有法律效力。借条只要是借款人自愿书写,载明借款金额、借款人姓名且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即具有法律效力。担保人只是为保证债权实现而增加的第三方担保责任,不影响借条的效力。
债务人届期不履行义务,债权人可向连带保证人追偿;一般保证人拥有先诉抗辩权,债权人只有先向债务人起诉确认其无可执行财产方可向一般保证人主张履行保证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
贷款公司做的担保人,如果是贷款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是有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担保的方式除了保证人之外,还有抵押以及质押等方式。
贷款担保人承担的法律风险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贷款担保人的风险有:代偿风险,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时,担保人必须按照合同的要求代为偿还;信用风险,作为担保人这笔贷款记录同样会记录到个人征信中,如果借款人贷款出现逾期,那么担保人的征信也会受到牵连;贷款风险。
贷款担保人的风险: 1、债务人无法承担或没有依约履行义务的,保证人则需要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有义务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债务; 2、连带责任担保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只要债务人出现不履行义务的情形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连带责任担保人追偿。
借款担保人期限由债权人和担保人约定,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限为六个月。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贷款担保人有以下责任:如果贷款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则在借款人不能承担时,由担保人担责;如果是连带保证责任,则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担责,也可以要求担保人担责。
银行的贷款需要担保,但不一定只能是担保人。具体有人的担保,物的担保,以及人和物的混合担保。人的担保就是提供担保人,没有符合条件的担保人的话,可以采用物的担保的方式,就是通过其他动产或者不动产的抵押等。担保是必须的,是为了保证借款人按期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