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下列类型: 1、采用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2、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 3、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2)与知名商品相混淆。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4)伪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不正当竞争主要有以下特征: 1、行为主体为经营者。 2、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3、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4、行为主体存
不正当竞争行为大体有7类: 1、欺诈性交易方法。 2、商业贿赂行为。 3、虚假宣传。 4、侵犯商业秘密。 5、掠夺定价。 6、欺骗性有奖销售和巨奖销售。 7、诋毁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
不正当竞争的类型包括如下: 1、利用假冒或假冒等混淆手段进行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 2、商业贿赂; 3、误导性虚假宣传。误导性虚假宣传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质量、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产地等进行误导性宣传的行
商业贿赂是一种职权职务性利益交换行为,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 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但又不同于其它贿赂形式。
不正当竞争的判断标准有: 1、主体为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3、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4、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间还应当存在因果关系。 5、主观过错。
(一)通过网络销售仿置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置用他人企业名称的商品以及具有虚假表示的商品。 (二)利用网络对商品的质量、性能、产地、生产者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三)网络交易中的欺骗性有奖销售、巨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所规定的侵权赔偿标准如下: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与既往的规制市场秩序、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有关法律相比,反不正当竞争法具有“行为法特性”、“补充性”及“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等几项特征。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三种。 1、民事责任 为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正当竞争权利,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对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且应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
网络中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有: 1、利用网络对商品的质量、性能、产地、生产者等进行虚假宣传; 2、上交易中的欺骗性有奖销售,巨奖销售; 3、利用因特网侵犯竞争对手的商誉; 4、网页抄袭; 5、侵犯商业秘密; 6、利用网络技术措施实施不正当竞争
1、级别管辖的确定: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已经批准可以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继续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