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6
强制拆除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
立案后不是必须采取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
被刑事传唤后,并非必须采取强制措施。对于不需要采取逮捕、拘留的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其传唤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如果案情特别重大、复杂的,则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强制措施到期后无确切证据的应当解除强制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对失信人员应这样采取强制措施:限制高消费,包括不得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等。
是。《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以下几种,其中就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所以限制人身自由是行政强制措施: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只有行政机关才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
可以变更罪名的几率大,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实践中,司法机关罪名变更包括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中拟定罪名的变更,也包括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公诉机关或者自诉人指控罪名的变更。
行政强制措施是不可以委托实施的。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并且该行政机关不能委托给其他机关、组织、或者个人来实施。
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如果是因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被限制活动范围的,属于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训诫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民事诉讼中,诉讼参与人及其他应当遵守法庭秩序的人,违反法庭秩序时,法官可以对其进行训诫。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较轻的人,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不得再犯。训诫适用于民事诉讼中,但不适用于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