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不是的,分公司并不具有法人的资格,只是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其对外产生的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在性质上,分公司并不是真正的公司,分公司设立时也不用完全照搬公司设立的程序,因此,分公司负责人不是法定的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虽然不是法定代
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分公司通常情况下只有负责人,在分公司违规运营的情况下,分公司的负责人和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要对直接追责。但是子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我们通常所说的分公司法人代表其实就是分公司负责人,在分
公司法人,不可以是分公司的负责人。因为公司就是法人,是一个组织,分公司的负责人是自然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变更法人代表时不需要变更股权,因为法人代表是职务。
公司监事人不一定有股份。公司监事人是公司股东就有股份,但公司监事不一定必须是股东。 公司监事人主要职责: 1、负责监督董事、经理等管理人员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 2、负责检查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和查阅帐簿及其他会计
分配公司股份制包括绝对控股型、相对控股型和不控股型。其中绝对控股型,为创始人百分之六十七的股权,合伙人占百分之十八的股权,预留团队股权为百分之十五,最后还是老板拍板;相对控股型,创始人占百分之五十一的股权,合伙人加在一起占百分之三十四的股权
公司法人和负责人并不是相同的概念,法人是一个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能够依法享有权利并且承担相应义务的组织,而负责人是能够代表经营的的那位或者是分公司行使职权的人。
股权分配是指企业通过让渡,将部分企业股份让渡给企业家。股权分配可采取几种方式,具体采取什么方式还需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股权分配意味着公司可以通过让渡的方式将公司的部分资产转移,是公司经营过程中经常选择的方式,在很多时候能达到扩大企业
法人可以为分公司负责人。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分公司一般只有负责人。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负责人和总公司法人可以是同一人。
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分公司通常情况下只有负责人; 在分公司违规运营的情况下,分公司的负责人和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要对直接追责。但是子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我们通常所说的分公司法人代表其实就是分公司负责人,在
一般情况下不需要。 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其财产具有对立性。那么他的债务也是独立的。 那么,只要股东对公司的责任负完,股东对公司债务在法律上不对公司债务负有责任。 在例外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负责任,就是股东对公司未有负完责或者抽逃出资
根据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
分公司负责人在法律上有对外代表分公司进行签约的权利,分公司负责人的签字一般亦对分公司具有约束力。 分公司负责人在法律上一般不对外承担责任。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分公司只有负责人,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