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1)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2)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 (3)婚姻自由权利的行使应当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 (4)婚姻自由既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
关于父母子女的关系规定有: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父母和子女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
婚姻财产法律规定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1、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2.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3.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对生活困难和无劳动能力的父母负有赡养的义务。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婚的房产纠纷和第一次结婚的房产纠纷是一样的,首先要判断房产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如果是个人财产就归一方所有,如果是共同财产,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配。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房产如何分割?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法律上对于无效婚姻的规定: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在有配偶的情况下结婚以及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的都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法律上对于可撤销婚姻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
国家法律对军人的家庭婚姻权益的保护的规定为:在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 军人不同意离婚时,应教育原告珍惜与军人的夫妻关系,尽量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
我国法律对婚姻自由的规定有: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新婚姻法关于再婚房产继承规定是夫妻之间是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的。但是继承的顺序按照法律规定首先是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继承,其次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最后才会按照法定继承。
婚姻法对离婚房产分割的规定如下:婚前购买的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配。《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
离婚财产分割的四大原则: 一、是男女平等原则。 二、是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三、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 四、是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首先是自愿原则,双方的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才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