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行政机关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政强制时,无需听证。但是起草法律草案、法规草案,拟设定行政强制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说明设定该行政强制的
行政强制措施一般不需要进行听证。行政机关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大额罚款或吊销许可证以及执照等行政处罚时,当事人可以申请听证;行政机关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政强制措施时无需听证。
暂扣车辆是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指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财物或者人身自由的暂时性控制,因此暂扣车辆是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措施的种类包括: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以及由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暂扣车辆是行政强制措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一)扣留车辆; (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三)拖移机动车; (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五)收缴物品;
扣留车辆是行政强制措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一)扣留车辆; (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三)拖移机动车; (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五)收缴物品;
目前法律没有规定行政强制措施需要进行听证,一般情况下被执行人对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
扣留驾驶证是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强制法》和《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指对于人身或财产的暂时控制和限制;行政处罚则包括对于行政许可的暂扣。故扣留驾驶证不属于行政强制,而属于行政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给您送达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自己不去处理,交通部门可以强制执行的。你现在不处理,换证的时候交通部门会强制执行,处理之后才可以继续换证。
行政机关若进行行政强制措施,是必须对当事人进行告知的。行政机关需要当场告知当事人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并依法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扣押车辆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扣留车辆是行政强制措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一)扣留车辆; (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三)拖移机动车; (四)检验体内酒精、国
扣押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等。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暂扣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其职权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的相对人行使某项权利或强制履行某项义务的处置行为;还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等其他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