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2
遗嘱执行人有下列权利: (一)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 (二)清理遗产; (三)管理遗产; (四)诉讼代理; (五)召集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遗嘱内容; (六)按照遗嘱内容将遗产最终转移给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七)排除各种执行遗嘱
遗嘱执行人的责任有: 1、对遗嘱产生存在方式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这是遗嘱执行人的首要任务和职责。 2、通知继承关系当事人;办理死亡证明、户口注销等手续,这是遗嘱生效的必备条件。 3、确认、清理、保管遗嘱人的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和当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人民陪审员;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外国
公证遗嘱不要求有证明人。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只要属于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符合继承法所规定的形式就是合法有效的。按照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该条款明确公证遗嘱只要经过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就可以产生公证遗
立公证遗嘱与自书遗嘱时不需要证明人。需要遗嘱见证人在场的遗嘱包括代书遗嘱、录音形式的遗嘱以及口头遗嘱。以上遗嘱依法都需要两名以上遗嘱见证人在场。口头遗嘱仅限于危急情况下成立,待危急情况解除,遗嘱人能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
哪些人可以作为送养人:孤儿的监护人、儿童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等。而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等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清偿当事人包括清偿人和清偿受领人。为清偿行为者,称为清偿人。受领清偿利益的人,称为清偿受领人。清偿一般应由合同义务一方为之,但也不以此为限。在债法理论上,清偿人可分为须为清偿之人与可为清偿之人。债务人为须为清偿及可为清偿之人。
下列人员可以担任监护人: 1.未成年人的父母、兄姐、祖父母、外祖父母。 2.成年人的配偶、父母、其他近亲属。 3.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遗嘱信托有以下作用: 1、可以很好地解决财产传承,使家族永保富有和荣耀。 2、可以减少因遗产产生的纷争。 3、可以避免巨额的遗产税。 遗嘱信托是指通过遗嘱这种法律行为而设立的信托,也叫死后信托。
以下人员不能成为担保人: 1、国家机关不得为担保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的除外;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机构和社会团体不得为担保人; 3、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不得为担保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有法
当事人请他人代写遗嘱的,需要两个以上的证人,如果是遗嘱人自己书写遗嘱的,不需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当是和遗产继承无利害关系的人,并且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遗嘱公证需要在场的人有:办理公证遗嘱,最重要的是当事人自己到场,让别人代替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此外,公证处的见证人、翻译人员也在场。其他人是否在场不影响遗嘱的法律效力。遗嘱人在世时,遗嘱保存在公证处。遗嘱人因自身身体原因无法到达公证处的,也可
人身保险金是不能作为死者的遗产来分割。人身保险金的取得一般以被继承人的死亡为前提,则人身保险金不具有遗产的性质。遗产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