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
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父母没履行监护权,子女同样应当赡养。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
监护权是不可以随便变更的,除非满足法定变更条件。法律规定,如果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那么法院可根据他人的申请,对现监护人的监护资格进行撤销,并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
离婚后监护责任的承担可以通过直接抚养子女来承担,无法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承担子女的抚养费。子女监护权被剥夺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监护权。
原有监护人死亡后,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定监护的含义为:由法律规定,且按照顺序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法定监护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一般情况下监护人是不可以随意变更的,但是以下四种情形监护人可以进行变更。 (一)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例如,无生活来源,失去劳动能力,智力有障碍等。 (二)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如有经济能力,但不支付,
监护人可以变更。如果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履职不力的,对监护权存在争议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被监护人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指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
一、监护人是否有权处置房产 监护人可以处理被监护人的房产,但是必须以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为前提。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
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监护关系终止。法律规定,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的,监护关系依法终止。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为监护人另行确定监护人。如果之后监护人恢复监护能力,则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应该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