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
行政诉讼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
抽样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包括: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下列证据不能作为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 1、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或者在诉讼程序中自行收集的证据; 2、被告在行政程序中非法剥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权利所采用的证据; 3、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
(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或者在诉讼程序中自行收集的证据; (二)被告在行政程序中非法剥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权利所采用的证据; (三)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被告在行政程序中未作为
行政违法行为法定追诉时效期限是二年,违法行为若是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原则上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若是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行政诉讼中伪造证据的行为,可由人民法院视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如果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原、被告之外的个人或者组织,并且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2、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这里的利害关系是指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且仅限于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3、行政
法律授权的组织本身就是行政诉讼的被告;如果是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则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旧的行政诉讼法对此是有明确规定的,新的行政诉讼法没有再提法律授权的情形,是因为这种情形根本不需要作出特别的规定,从立法的角度看,无需多此
对于当事人进行的抽血行为是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出于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等目的,而依法采取的暂时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或者控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的行为。抽血并不符合该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