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7
公司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以下劳动争议裁决只能由劳动者起诉: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
劳动仲裁的被申请人不出庭,如果无正当理由的,仲裁庭可以作出缺席裁决。在裁决书生效后,被申请人仍然需要履行该裁决书中规定的义务。如果有正当理由的,仲裁庭可以视情况作出处理决定。
如果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过了,对方可以提出抗辩。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仲裁申请书需载明下列条款: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等。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及时结束。
丢失了劳动合同后,当事人可通过以下证据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继续申请仲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考勤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员工在与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仲裁期间,如果扔保持有劳动关系且正常出勤,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如果劳动关系存疑,或者员工本人未正常出勤则应由劳动仲裁确认。仲裁期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已经终止的当然是不能要求支付工资。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劳动仲裁证据太少,可继续搜集,同时相关证人证言也属于证据之一。证据数量的多少不重要,能证明主要案件事实即可,例如一份劳动合同就足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当制作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
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一年仲裁时效期间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