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三种情况下,彩礼应当返还:(一)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但司法实践中,并未完全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机械化的操作,法院一般会根据
结婚登记需要下列资料: 1、双方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过期或丢失需要重新补办; 2、双方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需要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等;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3
彩礼是指,男女双方之间在缔结婚姻之前,男方家庭向女方家庭赠与的聘金和聘礼。那么在结婚后,如果双方选择结束婚姻关系,这时候要判断彩礼的归属,就看当时彩礼的流转对象。对于直接赠与给女方父母的,如果是动产的话,由于已经转移交付,这时候男方就不能要
在国外登记结婚,会因为登记的方式和机关不同,受到我国法律的不同承认。如果双方是在我国驻外使领馆登记结婚的,这时候因为婚姻登记机关是我国的法定机关,双方的婚姻关系当然能够受到我国法律的承认。如果双方仅仅是在举办了结婚仪式,或者没有经过我国承认
夫妻双方虽然已办理结婚证且共同生活过,但如果婚前给付的彩礼造成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要求退还彩礼。根据我国的现行法律的规定,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请求返还所给付的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是
女方要离婚,彩礼钱要退,要看是否具备以下三种情况: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不符合上述情形的,彩礼在离婚时不予返还。当然如果男女双方协商一致,女方自愿返还的
结婚一年离婚彩礼原则上是不予返还的。根据法律规定,只有以下三种情形,彩礼是要返还的: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有没有在一起生活过如何界定法律上并没有实质性内容规定;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
所谓的彩礼,是想要通过结婚的男女双方确立婚约,根据当地风俗习惯,由男方给付女方或女方家一定数额的财物。一般包括礼金或首饰等较为贵重的物品,作为婚约或婚约成立的标志和目的。离婚时,关于彩礼的判决,有以下三种情况: 1、一方已经给予另一方彩礼,
离婚以后彩礼钱是否要退还给男方要看是否存在以下情形: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给付一般都会先于结婚登记,而在结婚前双方分手的这种情况,如果将彩礼继续判归女方所有则会造成对男方的不公平,也有违给付彩礼的初衷; 2、双方虽办理结婚登记
夫妻离婚彩礼是否要退还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确定彩礼的退还首先要确定彩礼的范围。界定彩礼的范围,要考虑以下因素:有无给付彩礼的风俗,结合给付财物的价值,给付的场合和时间,判断给付行为是否是以结婚为目的。不是以结婚为目的,在订立婚约期间给付的财
离婚后符合以下情形的,彩礼钱可以要回来: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因给付导致生活绝对困难的一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尽量多提供相应证据,例如存款账户信息,证人证言,村委证明。返还彩礼不代表全额
存在以下情形的,彩礼应当返还: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这种情况在实践中比较少见;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所谓生活困难,首先导致生活困难的原因是给付方为了给付彩礼,婚前举债,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
给付彩礼的行为属于负条件的赠与行为。一般而言,彩礼给付之后不能要求返还,双方结婚后,存在以下情形的,彩礼应当返还: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给付彩礼的一方更看重的是建立家庭,共同生活,而非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此双方办理结婚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