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税务机关与自然人(居民和非居民)在个人所得税征管过程中,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工资性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等于(工资所得减去五险一金减去扣除额)乘上适用税率等于速算扣除数。
税款的滞纳金是不能在税前进行扣除的。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可以扣除支付给投资者的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的相关收益。企业所得税和税款滞纳金也不是不可以在税前进行抵扣的。一些罚金、罚款、没收的财产损失和赞助的费用也是不可
个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本年度累计应发税前工资—累计个税起征点—累计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1、工资范围在1-50
根据我国税收征管相关规定,个税滞纳金的计算方法是: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应交而未交个人所得税款之日起,亦即从纳税人超过税法规定的申报缴纳税款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每迟交一天,就加收一次其应交而未交个人所得税款万分之五的金额作为滞纳金,即按日加
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例如工资是按5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的,每月的工资总额可扣除5000后再进行计算,其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收滞纳金,不可以免除。税收滞纳金是指在纳税人没有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和扣缴义务人没有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情况下,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税款,额外按日加收的滞纳金,实质上是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占用国家税款的一种惩罚,具有处罚的性质。
税费逾期未交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即从规定缴纳税款的次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我国居民应当进行纳税的所得数额应当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以下规定进行计算: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
三档。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应纳税额和应纳税所得额的区别是,应纳税额是计算应按税所得额乘以纳税比例后的结果,是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税款的数额;而应纳税所得额是,扣除不应缴纳的支出以外,应当用来计算应纳税额的余额。
应纳税额和应纳税所得额的区别如下: 1、计税依据不同,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而应纳税额是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的税率; 2、性质不同,应纳税所得额属于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而应纳税额属于纳税人按应
滞纳金的最高限额规定:民事纠纷中的滞纳金一般是指违约金,不能超过造成的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