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公司起名核准的时间一般最长不超过十天。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企业名称在企业申请登记时,由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核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使用,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
公司起名核准的流程如下: 1、由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提交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委托代理证明等材料; 3、公司名称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核准。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六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转让。公司申请名称核准时应当提交申请书等相关资料。公司名称在注册一年后才能变更。
公司名称变更一般需要3-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公司登记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提交相应材料,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办理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应当带齐预先核准申请书、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等材料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登记机关自收到前款所列文件之日起10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
公司名称核准的要求有: 1、公司名称中不得含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等文字; 2、公司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公司名称; 3、公司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
公司名称核准要求如下: 一、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 1、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4、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是企业名称登记的特殊程序,设立公司,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报经审批,或者企业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报送审批;企业
公司名称核准规定有: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或者市(包括州,下同)或者县(包括市辖区,下同)行政区划名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