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为了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路政管理行政处罚,一般可以分为三种情况,具体如下: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2、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跨越、穿越公路的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三万元以下的
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3、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案件办理的有关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回避,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其他负责人的回避,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决定;
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应当自发现线索或者收到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处罚是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内容,对于行为人的处罚。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行政管理的相对人,主要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规的,都可以依法判处行政处罚,所以也没有特定的主体。
行政规章有权设定的行政处罚是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等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种类中的行政处罚。
整改不属于行政处罚,关停属于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城镇规划,又叫城市规划(Urban Planning),城市规划研究城市的未来发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综合安排城市各项工程建设的综合部署,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蓝图,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也是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
行政处罚管辖权的划分办法:行政处罚一般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且管辖的行政机关需要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如果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则按其规定来划分。
行政处罚管辖权的划分如下: 1.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2.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3.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案件办理的有关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应当回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回避,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其他负责人的回避,由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