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当事人申请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的,不是去人民法院办理,而是当事人本人亲自去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办理,如果涉及不动产的,应当去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办理。
继子女继承遗产应满足下列条件: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有抚养关系、有可供继承的遗产等。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的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这里所称子女,包括
继承公证不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场。如果该继承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则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权公证;如果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且放弃继承权的,则需要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权的表示,并进行公证。公证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遗产纠纷
不需要。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遗嘱公证和继承权公证的概念有,遗嘱公证,指的是公证机关对遗嘱人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以证明。继承公证,指的是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房产继承过户不是只有公证遗嘱才有效,公证、代书、自书、录音和口头遗嘱等,只要符合法定的要件要求就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其中公证遗嘱是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的。
不可以。遗嘱人必须在场,如果公证不方便,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见证,律师可到遗嘱人住处进行见证遗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遗嘱没有公证只要符合遗嘱生效的条件就是可以继承的。遗嘱法定无效事由主要有:行为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
遗产继承公证不可以异地办理。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交公证申请。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需要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
一、甲方所有的(写明遗赠财产的其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 二、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医疗补助费(可以约定其他费用)。 三、乙方应在
遗产继承需要注意的事项: 1、遗产应当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2、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例如有无典当、抵押、是否共有; 3、遗产归属有没有争议; 4、有无其他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