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哺乳期结束。存在劳动关系期间,单位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主张支付生育津贴。哺乳期结束之后,双方当事人是否想要续签劳动合同根据双方的意愿而定。
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续延劳动合同,即将合同的期限续延至劳动者的哺乳期届满时再终止。双方可以在到时候再决定续签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1、女职工在孕期合同到期,单位不再续约并没有违反劳动法规定。 2、但在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满为止。
怀孕女职工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应自动延续至相应的期限届满为止。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处于孕期、产期内的,单位应当续延(不是续签)原合同至劳动者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然后双方再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到时如果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
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劳动者处于孕期的,单位应当续延原合同至劳动者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 双方再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双方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单位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也不能辞退员工,合同自动延续。《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
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话,这是需要区别对待的: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处于孕期、产期内的,单位应当续延(不是续签)原合同至劳动者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然后双方再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到时如果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
在女员工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除非该员工具有严重的过错,否则用人单位一般不能够辞退该怀孕的员工,且单位也不能在此时终止劳动合同,而是要将劳动合同续延至员工的哺乳期结束。
合同到期怀孕了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两倍赔偿金。怀孕的劳动者在合同期限届满时是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动延续至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