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3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征收农村土地应当按照土地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农民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其长远生计,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征地果树的补偿价格和标准具体需要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因此征地果树的补偿价格和标准具体需要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
土地征收补偿费的分配如下: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应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应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具体分配可以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机动地,是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时,有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以后可能进行的调整而预先留出的土地。机动地属于村集体共同财产,村民享有共同使用权。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土地承包出去之前应该要召开村民集体会议,经村民同意后才可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而不是某个人或某些少数人的意志,且该意志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2、平等原则。在进行征地补偿款分配中,要充分保障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正确地处理利益
土地征收果树补偿按照区位产值计算:培育期(1-5年)每株果树平均补偿5-90元;初果期(6-8年)每株果树平均补偿90-210元;盛果期(9-25年)每株果树平均补偿210-12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每株果树平均补偿600元。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
国有土地征收补偿费用计算方式如下: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 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2.征收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
1、针对耕地。政府征用或征收有集体土地的,必须支付有关补偿费用,具体包括三大块:土地补偿费、安置费、青苗补偿费。后两项发到居民手中。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