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认定与认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具有相似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买卖预约一方当事人构成违约的责任有: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承担违约金等。
单方不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法律规定对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
合同履行不能是因为当事人的过错导致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发生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当事人免于承担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
债务人可以提前履行债务。但如果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如果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不得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
合同履行不能的后果,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如下: (1)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论是否可归责于债务的事由,债务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免除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此外,若违约人的行为构成犯罪,违约人依法还应承担
债务人可以提前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但不能损害债权人利益,否则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 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是指在债权人不享有期限利益的情况下,债务人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债务人可以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且因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要由债务人负担。如果提前履行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的,则债权人可以拒绝。
债务人可以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规定,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五百三十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
债权人可以要求提前履行合同义务,但需要债务人构成预期违约才行。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
债务人可以要求提前履行债务,但是如果债务人提起履行债务会损害债权人的权益的,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是没有违约金的,但是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如果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应当接受该履行。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是指债务人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就履行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一般都对履行期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债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