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9
1、如果是为对方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必须要对方名称、税号,开户行、银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的有就提供,没有的可不需要;如果对方是非企业,只需要单位名称即可。 2、如果是给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要对方提供下列资料:纳税人名称、税号、地址、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量刑标准为: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并且数量较大的行为。
为确保依法公正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
非法制造发票。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发票应须是由防伪专用品制成、并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才有效。非法制造普通发票有二种具体行为方式:一是伪造;二是擅自制造。 伪造,是指无权印制普通发票的人仿照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
购买伪造的发票并虚开的根据不同的发票有不同的处罚。其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处罚是:一般犯罪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
虚开普通票罪一般是指以作假的方式手段,开具普通发票的行为。 结合立案追诉相关的标准规定,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立案并追诉法律责任: 1、虚开普通发票数量达一百份或以上的或者虚开发票的涉及金额累计达到四十万元以上的; 2、如果没有达到上述第
我国《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颁布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当中都有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相关规定: 第一,在《刑法》中,规定了本罪的量刑幅度。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明知是伪造的发票的情况下仍然持有,并且涉及数量较大的,依
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发票情况下仍持有,且涉嫌伪造发票数量较大的,依法会被判处二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并作罚金处罚;涉嫌持有伪造的发票数量巨大的,依法会被判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作罚金处罚。 针对单位犯本罪的,除了对单位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