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成年且有负担能力的子女对父母需要承担赡养义务。在并不存在有负担能力的子女,或者没有子女时,成年且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需要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承担赡养义务。从上述规定
女儿能继承父母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在法定继承中,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该法条所说的子女包括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作为被继承人的女儿,与被继承人的儿子享有
儿女继承父母的房产,应当申请登记过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可知,子女办理房屋过户前,需先到父母户籍所在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再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后,才可以办理房屋过户。申请过户,还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等
儿媳妇不照顾公婆并不是犯法的。因为儿媳妇对公婆并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根据法律的规定,父母对于未成年的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成年的子女对于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儿媳妇与父母之间并没有血缘关系,对于父母也不需要尽到赡养的义务。只有子女不履行赡养
儿媳不赡养公婆不犯法。儿媳本来对公婆就没有赡养义务,只有协助丈夫赡养父母的义务。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可见,子女的配偶不属于赡养人的范畴,所承担的仅仅是协助赡养义务,法律
儿媳可以不赡养公婆。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可见,子女的配偶不属于赡养人的范畴,所承担的仅仅是协助赡养义务,法律也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负有赡养义务。成年子女不履
从法律的规定来看,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的义务,儿媳并不属于公婆的子女范畴,对其不需要承担赡养的责任。在缔结婚姻关系之后,儿媳只是需要协助配偶履行赡养的义务,与之相对应,儿媳对
一般情况下,侄子没有继承权。但是,如果符合以下两个情形之一的,侄子有继承权:1、如果叔叔没有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则由法定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其遗产。但是若第二顺序继承人皆已去世的,其兄弟
养子女、继子女有继承权。根据《继承法》,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
在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子女继承遗产一般是采用平均分配遗产的方式。但是,如果被继承人订立遗嘱的,则应依照遗嘱内容分配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因此,子女作为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其
公婆起诉儿媳不赡养,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根据法律规定,子女应该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的制度。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过继的孩子有继承权。过继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根据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跟婚生子女是享有平等的继承权的,那么在继承问题上是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其继承权是法定的。非婚生子女从广义上来讲是指父母非婚姻关系所养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为所生子女
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代位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被继承人的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均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这里所说的“有扶养关系”中的“扶养”既包括了长辈对晚辈的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