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1、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对方应当赔偿。 2、如受伤。伤害赔偿包括: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以实际发生和合理为原则确定。 3、如构成伤残。伤残
交通事故可以要求的赔偿。交通事故导致的伤害属于人身损害,具体赔偿如下:1、因交通事故治疗,产生的医疗费;2、陪护费;3、误工费;4、营养费;5、交通费;6、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及住宿费;7、交通事故导致残疾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一
交通事故可以在事故发生地起诉,也可以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可以要求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
上诉要缴纳上诉费。必须在递交上诉状的次日起7日内,按照缴费通知书,到指定银行交纳诉讼费用。如果交费确实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减、免交。逾期未交纳诉讼费用。没有申请缓、减、免交,或者虽然申请但未获法院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的,法院会按照撤回上诉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要求重新做,一般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赔偿交通费。造成交通事故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
交通责任认定书不可以上诉,可以复核。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一般在下列时候请求交通事故人身赔偿:自人身赔偿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的三年内。根据民诉法的相关规定,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权利有效期为三年。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具体赔偿项目如下,交通事故负全责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营养费; (7)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8)器具费; (9)
一般交通事故中的无责方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若是交通事故发生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那么机动车一方被认定为无责的话,也是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这种情况一般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不服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