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附条件合同的条件的种类有延缓条件、解除条件、肯定条件、否定条件。延缓条件又称生效条件,是指对于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起推迟作用的条件。解除条件,是指可以使已经生效的法律行为失去法律效力的条件。肯定条件,是指以发生某种客观事实为附条件的内容。
附条件合同的生效条件是: 1、条件是当事人约定的、将来发生的、不确定的条件; 2、合同附生效条件的,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3、如果当事人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
附条件合同中条件的性质有以下几种:具有附属性;是将来成立的、具有不确定性的条件;以及是合法的、真实的、可以实现的条件。合同一般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所谓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的是否成就来作为合同的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根据。
合同履行要具备的条件: 1、合同成立。要求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不违背公序良俗。 2、合同生效。要求合同依法成立并同时满足其他法定生效要件。 3、当事人具备一定履行合同的能力。
有效合同应具备的条件有: 1.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在合同中,当事人应当签字盖章。 3.合同的内容必须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达。
附条件合同的条件有延迟条件、解除条件、肯定条件解除条件、肯定条件和否定条件。延迟条件又称生效条件,是指延迟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的条件。解除条件是指能够使有效的法律行为失去法律效力的条件。肯定条件是指以某些客观事实为附条件的内容。否定条件是指
合同附条件的规定是:所附之条件是将来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事实、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作为合同的一个内容列入合同条款中、所附之条件必须是合法的事实。
合同当事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是,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另外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要真实,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不能违背公序良俗。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
有下列特征: (1)必须是将来的事实。条件必须是合同成立时尚未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不能作为合同的条件。 (2)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将来必然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 (3)必须是当事人约定的事实。 (4)必须是合
附条件合同中的条件有如下要求: (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2)条件是不确定的事实; (3)条件必须是由当事人约定的而非法定; (4)条件不得违法,且不得与主要内容矛盾。
附条件合同生效条件: 1、条件必须是未来发生的事实。也就是说,条件不是现实存在的,而是尚未发生的客观不确定事实,可能无法实现,条件不确定; 2、条件由当事人设定而非法定。作为条件的事实必须由当事人自行选择,这是双方意思一致的结果,而不是法律
附条件合同的生效条件是: 1、条件是当事人约定的、将来发生的、不确定的条件; 2、合同附生效条件的,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3、如果当事人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