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股东查账权该按下列方式来行使: 1、由股东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查账目的; 2、由公司对股东查账目的进行实质性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准予查询; 3、对不符合要求,驳回请求的,应当说明理由。
股东大会的职权有: 1、对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的决定权; 2、选举权和罢免权; 3、对董事会、监事会报告的审议批准权; 4、对各种经营方案、重大事项的决议权; 5、修改公司章程等章程规定的职权。
股东表决权的行使: 1、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作出决议时,按股东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在议事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 3、累计投票制。享有的表决权数等于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待选的董事或监事人数
查账权是公司法赋予股东的基本权利,是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知情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查账权行使主体必须是公司股东,对于持股数量和持股时间并无限制。另外,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股东表决权按出资比例行使,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公司的表决权,一般都是由公司的章程来进行制定的。如果在公司章程当中没有制定股东表决权的话,则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在公司中实际出资达到什么比例,就代表多少比例的表决权。
小股东的查账权的行使: 1.查账权的行使要有正当的目的。 2.查账权的行使要遵循法定的程序。 3.查账权的行使要兼顾公司利益。 4.查账权的范围应当及于公司的原始会计凭证。
股东平等是现代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根据这一原则,在决定公司事务时,持多数股份的股东便较持少数股份的股东拥有更多的发言权。如果“多数股东”滥用这和优势地位,便会通过控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等途径,在处理公司业务时,直接或间接地为自己谋取私利,甚
股东应履行的义务有: 1、按约定缴纳出资额; 2、以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行使表决权等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
共益权。从文义上理解,股东查账属于知情权。股东查账也是行使一定的知情权,对公司的财物报告知情对股东的权利。但在实践和理论上,股东查账属于公益权。股东共益权的行使即出于自己的个人利益,而出于公司的利益。共益权除了包括对公司财物报告进行查阅外,
担保合同包括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行使留置权无须签订合同。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 其中这些担保合同的范围具体区分,如下: 1、保证担保范围:
施工行为若侵犯了他人权益,则其进行赔偿的范围为其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间接损失不属于其赔偿范围。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
医疗侵权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