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3
刑事诉讼法作为“国家基本法的测震器”[1]抑或“测其国度之文野”的标杆,无论是基于政治结构变动带来的修订,还是基于法律内部冲突促发的制度改革,因其涉及职权机关的权力再分配以及权力规范与权利保障之间的博弈,“如同桅杆顶尖,对船身最轻微的运动也
公司股东的变更程序是携带变更登记的申请书、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等相关的资料申请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登记只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而不是未获得股东资格。
公司股东变更登记需要申请人持营业执照以及身份信息等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材料不需要补正的,就会变更。变更后便可对抗善意第三人。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非婚生子女法律法规的规定: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义务有: (1)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认购的出资额; (2)出资填补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规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
公司法规定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4、知情权; 5、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6、对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7、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和
新公司法规定股东享有的权利: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4.知情权; 5.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6.对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7.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和
《公司法》对于股东分红的规定是,分红时应当按照实缴比例进行,而不是认缴比例,除非公司章程有另外的约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资不到位的股东对于其余股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新公司法股东知情权的规定有《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知情权是公司股东享有的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是股东作为出资人对公司享有的权利中的一项。
新《公司法》股东知情权的规定如下: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
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股东的情形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 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
法律规定公司股东应承担的责任如下: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4、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股东应当按期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