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驰名商标的保护: 1、申请保护。为商标持有人,可以依法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2、法律的的特殊保护。驰名商标根据其驰名程度,可以获得法律上不同程度的跨类别保护。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在保护期限10年内都可以实现跨类保护,如10年期满未续展,则只能按照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得到保护。
我国保护驰名商标的方法是: 1、在商标局依法认定驰名商标时,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 2、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3、驰名商标的其他保护方法。
对驰名商标有下列特殊保护:驰名商标所有人对恶意注册的人请求宣告其商标无效的时间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以及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请求对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商标,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等。
驰名商标的保护方法: 1、商标局在认定驰名商标时,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 2、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3、驰名商标的其他保护方法。
我国对驰名商标保护的立法较晚,《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对驰名商标的扩展保护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禁止不当注册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商标局可以驳回其注册申请。已经注册的
驰名商标的保护方式: 1、对于依法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由商标评审委员对其他类似商品申请注册、复制商品申请注册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如果已经生产的,应对难以分离的商标标识与商品,一并收缴、销毁。
驰名商标受商标法保护的期限十年。但在期满前十二个月或者在期满后六个月可以续展,续展后可继续享有商标专用权,并且续展次数不限,即续展的商标权人可享有永久保护。
根据《商标法》第13条第2款的规定,对已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即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2.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
驰名商标特殊保护立法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有关公众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申请注册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