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抵押权不是必须登记,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成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不动产抵押的,未经登记无效。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的,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股权担保必须办理质押登记。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抵押担保不是必须办理抵押登记,这里的登记只是起对抗效力作用。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动产抵押权不是必须登记,处理法律规定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的动产外,以其他动产进行抵押的不需要进行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对于需要登记的,去抵押人住所地的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即可。
动产抵押权不必须登记。我国法律规定,除依法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动产外,动产抵押并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仅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担保人不一定需要有抵押物。因为担保一般有五种方式,包括抵押、质押、留置、保证、定金等。其中,保证就是不需要担保物的。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
股权担保必须办理质押登记。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并且以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同意后,可以转让。
不动产抵押未登记抵押权成立。抵押权的实现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抵押权设定如果无效或者已被撤销,则不能实现。 2、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否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 3、债权人
对于房屋抵押权的设立,我国实行的是“登记生效主义”,具体是指,抵押权的成立除当事人之间存在抵押合同外,还必须进行登记,否则不产生抵押权设立之效力。根据《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
不动产设立抵押权需要登记。不动产设定抵押一定要有书面的抵押合同,另外必须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否则即使拿到对方的房产证该抵押也是无效的,遇有对方不能偿还借款的情形也不能要求拍卖该房产以行使抵押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