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执行异议裁定的复议期间,是可以执行的。如果具有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或者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同意等情形的,则可以裁定停止执行。
1、范围不同 行政复议,一般认为公安未履行法定职责,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 刑事复议,一般认为刑事不立案,刑事诉讼法有救济途径,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2、相关法律不同 行政复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确立的基本制度;行政复议基本制度包括
当事人要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的,执行异议书应当写明以下内容:申请人,纠纷事件,写明案件的经过、事情起因、争讼标的及法院判决的结果等。 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
执行异议申请后法院一般处理方法如下: (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2)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
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要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相应的申请书。 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对于执行异议,法院会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如果理由成立的,则裁定撤销或者改正,如果理由不成立的,则裁定驳回。 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
行政复议为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重新决定的行为;而行政诉讼则是当事人对于该行政行为,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
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 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
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的区别是: 1、性质上不完全相同,行政复议既有行政机关解决纠纷的行政司法性质,又有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的性质,行政裁决主要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 2、调整对象不同。 3、基础法律关系不同。 4、行为依据及权力范围不同。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