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涉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的,如果符合特定的条件则可以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属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情形的,可以取保候审。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的要件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单位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 个人既包括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亦包括没有营业执照的其他个人。 客体:为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主观方面:故意,即明知
(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商标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情节严重之行为;
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单位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 个人既包括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亦包括没有营业执照的其他个人。 客体:为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主观方面:故意,即明知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而仍故意伪
构成非法制造和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商标管理法规。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个人。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2万件(套)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的立案标准如下:1、行为人非法制造又或者是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达到了2万件以上,又或者是违法所得达到了2万元以上,又或者是非法经营数额达到了20万元以上;2、行为人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法律规定,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