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0
随着买房热潮的不断升温,办理房产证就成为了购房后的头等大事,随之房产证加名字就会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房产证加名字”不只是在房地产权证上增加一个产权人的名字那么简单,从法律上来说,“加名”实质上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产权证的共有有以下三种方
不动产权证共有情况有两种,一种是按份共有,一种是共同共有。房产共有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产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根据我国民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依据权利和份额划分,共有可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
房产共有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产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根据国民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依据权利和份额划分,共有可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
不动产权证共有情况有两种,一种是按份共有,一种是共同共有。房产共有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产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根据我国民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依据权利和份额划分,共有可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
房屋产权变更的情况: 1、赠与 房屋进行赠与的时候,产权人需要变更才能证明房屋是赠与到受益人名下,赠与房产中分为普通赠与和遗赠赠与。 2、买卖 房屋进行买卖需要变更产权人,购买方才算是真正的购买到房屋。进行过户是买卖合同进行过户。 3、夫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房产证是通过交易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而依法可以对房屋进行处分、收益等的法律凭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房产证共有以下几种,分别是:房产证共有是有俩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拥有房屋所有权;房产
房产证无效的几种情况有: 1、房屋灭失的。房屋不存在,房屋所有权也会随即消灭,房产证不债具有法律效力; 2、假房产证无效。房产证上登记机关印鉴为假的,房产证为假,房产证无效; 3、法院判决无效的。房产证取得程序不合法的,法院可以判决该房产证
房屋共有情况有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共同共有基于当事人的共同关系而发生,产生于婚姻家庭领域及具有一定亲属关系的公民之间,主要类型为夫妻共有、家庭共有和遗产分割前的共有等;按份共有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主要类型为合伙而产生的共有、共同出资
房屋共有情况有四种:1、恋爱期间合伙买房;2、婚前买房,婚后申办产权证,核对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3、父母为子女买房出资,特别是当一方出资另一方不出资时;4、婚前一方购置的房产,婚后再售时,如何认定财产权属。房屋共有指的是一套房屋属于两个
房产共有有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两种情形。按份共有是指房产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房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房产共有人对共有的房产享有权利与履行义务。在共同共有中,每个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房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都是平等的。
离婚分割房产的特殊情况有:父母出资买房的分割问题;婚后共同出资买房的分割问题;夫妻一方婚前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分割问题;房产未取得所有权证的分割问题等。
房产证无效的几种情况有: 1、房屋灭失的。房屋不存在,房屋所有权也会随即消灭,房产证不债具有法律效力; 2、假房产证无效。房产证上登记机关印鉴为假的,房产证为假,房产证无效; 3、法院判决无效的。房产证取得程序不合法的,法院可以判决该房产证
指定监护人的情况有遗嘱指定、行政机关指定、法院指定。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