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9
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范围有以下几点: 1、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不动产纠纷仅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4、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之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专属管辖的范围: 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 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 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
人民法院对于民事案件进行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 1、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具有专属管辖权; 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具有专属管辖权; 3、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性质出发,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作出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房屋买卖合同不属于专属管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专属管辖一般是指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等情形。
专门人民法院是我国人民法院系统的组成部分,它和各级人民法院共同行使国家的审判权。但专门人民法院在我国人民法院系统中又具有特殊性,即专门人民法院是在特定部门或对特定案件设立的审判机关,而不是按行政区域设立的审判机关。对专门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
民事诉讼专属管辖的范围是: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
法院刑事案件的管辖范围: 一、级别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二、地域管辖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专属管辖适用的案件种类: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专属管辖适用于以下这些案件: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