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9
1、因落实政策而引起的房屋纠纷,应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解决。 2、因行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等引起的房地产纠纷。 3、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地产纠纷。 4、当事人订有有效的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
公司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属于特殊地域管辖。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的人民法院管辖,属于专属管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纠纷中,双方是可以约定管辖法院的。
属于。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项下的第四级案由,系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相关的案件,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的规定,本案应参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即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非法采矿属国地资源局予以处罚。对于行政责任,由国地资源局予以处罚,如果构成犯罪,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人民进行判决。行为人构成非法采矿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
行政案件的管辖范围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符合法定情形的第一审行政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根据法律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1、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是不适用于专属管辖,而是适用于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个人认为适用,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除了法律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得案件之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机关大院设在东莞市东南部的中心镇——塘厦,管辖塘厦、清溪、凤岗、樟木头、黄江、谢岗、常平、桥头、横沥、东坑等十镇的刑事、民商事一审案件和执行案件
民间借贷管辖法院:债务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借款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流程主要是:准备诉讼材料,带上相关证据去法院立案庭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并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