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1
工伤医疗待遇内容: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 1、工伤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业病,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
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的条件是被依法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何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赔偿: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按月支付。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护理费用赔偿金额,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计算,按月支付。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费按照统筹
工伤保险的待遇主要包含4个方面: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伤残待遇、康复待遇以及工亡待遇,具体而言如下: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就医期间的医疗费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 工伤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
在认定为工伤后公司拒不支付工伤待遇的,职工一方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再由社保经办机构向公司追偿。或者可以采取协商、申请仲裁等方式来要求公司赔偿。
1、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3、根据各省安全生产条例,除上述工伤保险待遇外的死亡赔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其他。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工伤待遇有: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五级、六级残疾职工每月领取残疾津贴; 3、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五至十级伤残,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1.工伤医疗待遇:一是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医疗康复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二是住院伙食补助费。三是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2.停工留薪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
员工工伤待遇的拨付是可以协商拨付,也可以一次性拨付。工伤待遇拨付程序是用来保障职工伤残的补贴待遇。职工伤残鉴定结论或工亡批复下达后,用人单位应及时指派专人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待遇申报拨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