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遗产分配的原则具体如下: 1、遗嘱继承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2、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原则; 3、物尽其用的原则; 4、各继承人继承的份额均等原则。
再婚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如下: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应当遵循以下的原则: 1、男女平等。 2、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3、尊重当事人意愿。 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离婚后发现孩子非亲生的权利救济方式:一般来说,受骗一方可以直接向对方主张返还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如果是诉讼的不一定能得到赔偿,只有当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才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非婚生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同样是作为法定顺序的第一继承人。在继承过程中,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按法定继承分割遗产。
(一)双方协商原则。 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男女平等。 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离婚房产分割的主要原则如下: 1、男女平等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及处理权。 2、保护妇女、子女权益原则:我国目前妇女的经济状况仍较差,为保证妇女不因经济问题影响离婚权利的行使,不因离婚而出现生活水平的严重下降,在离婚
离婚后房产分配原则如下: 1、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婚姻中取得的财产包括依法由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离婚时,双方一般平均分配财产权;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恶意隐匿、转让、变卖、损害财产,或者伪造债务意图侵占财产的,法院有权判决该方少分或
根据法律,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过程中还要坚持以下一些原则:(1)有利于生产和生活;(2)夫妻均等分割;(3)照顾无过错方;(4)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5)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应由抚养子女的一方代为管理。
土方调配的原则如下: 1、挖方和填方基本达到平衡,减少重复倒运; 2、挖方量与运距的乘积之和尽可能为最小,即总土方运输量或运输费用最小; 3、好土应用在回填密实度要求较高的地区,以避免出现质量问题; 4、取土或弃土应尽量不占农田或少占农田,
《民法典》规定离婚财产分配由双方协商决定。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