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1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打建的,可以申请宅基地。如果以所有家庭成员作为一户申请宅基地并被批准后,不具备分户条件或不合理分户申请宅基地的,不能再申请宅基地。
宅基地的转让要合法,必须满足几个基本条件:第一、每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第二、如果你自己自愿转出唯一宅基地,将不能再行申请审批宅基地;第三、转让行为经过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第四、转让后要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第五、必须有宅基地的土地文书,以防
农村户口变为城市户口的应当退回农村宅基地。全家从农村迁入设区的市落户,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原有的农村宅基地交回村集体经济组织。拒不交回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收回。
年满20周岁的本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设新房,且缺少找基地的(包括男方到女方落户的);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城镇居民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宅的;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农村宅基地的补偿标准是: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申请农村宅基地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有: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
农村宅基地买卖条件主要有以下要求: 1、买卖双方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2、买受人没有其它宅基地; 3、买卖宅基地行为需要经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
农村宅基地未经确权的,权利人可以随时要求确认权利。如果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有争议的,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农村宅基地转让有严格的限制,如果不符合转让条件的,宅基地买卖无效。“一户一宅”,村民转让宅基地之后就不能再获得。宅基地能在农村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转让,而不能向非农村组织成员转让。农村组织内部成员具有农村户籍,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宅基地本就属
农村宅基地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因农村宅基地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民集体。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因为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