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8
技术信息:技术信息指在生产者在生产的实验、生产、装配、维修和操作等过程中所总结或发现的不享有一般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专利权保护的某种技术性成果。经营信息:一般包括两类: (1)具有秘密性质的市场以及与市场密切相关的商业情报或信息。例如原材料
企业会遇到的常见的合同欺诈行为有: 1、使用虚假的单位名称订立合同的; 2、使用假产权或假票据作担保; 3、使用订立和履行小额合同的方式欺骗对方的; 4、收款后逃跑等行为。
商业秘密侵权的维权方式为:与对方协商,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查处侵权行为,如侵权人侵权行为成立,其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企业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损害赔偿。
商业秘密侵权人如果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会被判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侵犯商业秘密的认定如下: 1、权利人诉请人民法院给予司法救济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即是否具备商业秘密的特征和构成要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
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有以下这些: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包括如下内容: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在我国,商业秘密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对象。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秘密性,这是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也是认定商业秘密的难点和争议的焦点。 2、实用性实用性是指商业秘密的客观有用性,即通过运用商业秘密可以
在我国,商业秘密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对象。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秘密性,这是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也是认定商业秘密的难点和争议的焦点。 2、实用性实用性是指商业秘密的客观有用性,即通过运用商业秘密可以
具备下列条件的,才会构成侵犯商业信誉罪,即主体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是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市场秩序;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是行为人实施了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
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没有规定。只要商业秘密仍满足价值性、秘密性、竞争性等特征的,就会受到法律保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相关权利人可以请求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