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可以调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员工不能胜任原工作需要调岗的,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如果调动劳动者的岗位和薪酬,需要经过劳资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随意对劳动者调岗调薪。如果劳动者不接受,可以拒绝签订合同,此时用人单位再降低劳动者工资待遇,显然违
公司以员工不胜任工作调岗是合理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 该问题的关键在于公司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劳动者确实不能胜任原来的工作的证据,否则就是不合理的。
1、不合法。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
不可以解除,应该调整岗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也意味着
我们认为,岗位管理包含了岗位的薪酬管理,岗位异动也往往伴随着岗位报酬标准的变动,法律规定了企业在员工不胜任前提下可调岗,其让渡的应当是完整的岗位管理权,该权利包括履行新的岗位薪酬标准、新的考核办法等等
首先员工岗位,公司一般是不可以随意进行调整的。因为岗位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明确之后,公司也应该遵守劳动合同的约定。另外,如果公司确实因为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进行调岗,则公司是需要和员工协商的,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公司需要承担一个举证责任证明其调
工伤复工后调岗降薪是否合理,要看是否有正当的理由。发生工伤后,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但双方为此发生争议,应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其调岗调薪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在以下情形下,企业可以不经协商一致单方对劳动者调岗:劳动者不胜任
员工不同意调岗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对员工要调岗的,应当与劳动者沟通协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