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行政诉讼的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其主要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法院的组织系统来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
行政诉讼管辖的基本原则包括: 1、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特别是便于作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参加诉讼。 2、有利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判决和执行。 3、有利于保障行政诉讼的公正、准确。 4、有利于人民法院之间工作量的合理分担。
一、属地管辖原则,即违法行为地,这一违法行为地应当包括违法行为实施地和违法行为结果发生地; 二、级别管辖原则,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属的行政机关。 三、职能管辖原则,即指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一、行政诉讼管辖遵循的基本原则 1、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特别是便于作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参加诉讼。 2、有利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判决和执行。 3、有利于保障行政诉讼的公正、准确。 4、有利于人民
行政诉讼管辖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1.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特别是便于作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参加诉讼。 2.有利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判决和执行。 3.有利于保障行政诉讼的公正、准确。 4.有利于人民
1、行政主体独占行使管辖权。独占行使管辖权是指某一行政事务所确定的管辖权只能归属于一个行政主体,一般不能确定为两个以上行政主体共同管辖。在行政实践中,一个行政事务如为法律确定为由两个以上的行政主体行使
行政拘留诉讼管辖法院是:《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
我国刑法第九条规定了普遍管辖的原则,普遍管辖原则主要针对的是国际犯罪。根据普遍管辖原则,无论犯罪人属于哪个国籍或哪个居住国,也无论犯罪人犯下的罪行是否在中国内犯下的,中国都可以根据普遍管辖的原则,对该名犯罪人行使刑事管辖权。这是由于犯罪分子
行政诉讼被告的认定规则如下: 1、如果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2、如果是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
行政诉讼的主体一般是指,就实体争议依法参加到诉讼中来,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的人。这里的人指的是,法律拟制人包括: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就本质来说,诉讼主体通常是指,实体法上存有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或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