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以下财产都是可以进行抵押的: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海域使用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下列财产可以做抵押: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固定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固定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仍可以继续使用该房屋,抵押人即抵押权人不得损害承租人的权利。
法律规定使用权房子不可以抵押担保。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抵押担保,必须是具备产权的当事人才可以办理的,而对于只有使用权的房产显然是不属于个人所有的,所以是无法进行担保处理的。 申请个人房屋抵押贷款贷要件有哪些 1、房产证; 2、权利人及配偶的
房屋抵押他项权证办理需要10个工作日。土地他项权证是土地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土地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抵押权行使的方式为与抵押人协商对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变卖,抵押权人对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果抵押人不愿意进行拍卖或者变卖的,抵押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拍卖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权的关键和本质在于抵押权的实现,毕竟抵押权设立的目的在于保障债权的有效实现。抵押权的实现,即抵押权人在法定和约定的条件成就时,通过一定的方式处分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权和首封法院的处置规定为:抵押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而首封法院可以主持参与被执行人财产的具体分配,被保全财产应按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比例进行分配。
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
不得作为房屋抵押物的财产如下: 1、土地所有权; 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为公益目的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等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