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有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婚前如果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在双方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结婚的。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都有指定传染病、严重遗传性疾病、有关精神病等几种类型。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等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根据最新法律规定,目前法律没有规定不能结婚的疾病。具体相关规定是,患有重大疾病,不如实告知的,属于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医学上认为不适宜结婚的疾病有: 1.指定传染病,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2.严重遗传性疾病,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3、有关精神病。 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
医学上认为不能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指定传染病、严重遗传性疾病、有关精神病等。并且前述疾病可通过婚前检查予以确定,婚前检查可以前往指定医疗机构检查,也可自行选择检查机构进行检查。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如下: 1、指定传染病。 2、严重遗传性疾病。 3、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患有上述疾病结婚的,婚姻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有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取消了前《婚姻法》关于“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禁止结婚的规定,在双方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结婚的
指定传染病,是指《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母婴保健法》第9条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
医学上不应结婚的疾病如下: 1、精神方面的疾病,包括精神病、重症智力低下者等; 2、身体方面的疾病,主要是指那些足以危害到对方和下一代健康的重大不治的传染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医学上不应结婚的疾病如下: 1、精神方面的疾病,包括精神病、重症智力低下者等; 2、身体方面的疾病,主要是指那些足以危害到对方和下一代健康的重大不治的传染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医学上不应结婚的疾病有: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在双方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结婚的。
《民法典》不禁止患有严重疾病的结婚。满足以下条件男女双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1、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2、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 3、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双方自愿结婚。 《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