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6
构成传播性病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本罪的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本罪侵犯的客体包括国家的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也包括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同时也包括他人身体健康
《刑法》第三百六十条: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本罪指明知自己患有艾滋、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传播性病罪既遂的判罚标准:构成本罪既遂的,应当根据刑法规定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由于本罪是抽象的危险犯,故不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传播性病的故意,即不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希望或者放任性病的传播。
传播性疾病是指知道自己患有艾滋病、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疾病而卖淫、卖淫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0条:知道自己患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卖淫,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管制、罚款。
传播性病罪(刑法第360条第1款)是指因知道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行为。
传播性病罪可以判缓刑如下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治理秩序。卖淫、嫖娼是国家法律严肃禁止的行为。行为人为了赚取钱财,满足自己非法的性欲,或者为了报复社会,置国家法律于不顾,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规定,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艾滋、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
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传播性病罪的立案标准是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应予立案
我国没有非法传播信息罪,但是有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触犯此罪的行为人,根据损害结果的轻重,需要承担不同的刑事责任,接受不同程度的刑事处罚: 1、造成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结果,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又或者是管制; 2、造成严重的后
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使得被害妇女不知反抗、不能反抗的,触犯强奸罪,可以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行为人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一,强奸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