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减少抚养费的依据: 1、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既有经济负担能力,又愿意承担大部分抚育费,双方就不直接抚养方减少抚养费的支付已经达成一致意见的; 2、给付义务的父或母因出现某种困难,确实无法给付抚养费的,可以通过协议或判决,酌情减免给付数额。
出现以下情形时可以减少抚养费: 1、因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能够负担的; 2、因犯罪要服刑,无力支付的; 3、抚养子女一方再婚的配偶愿意抚养的。
可以起诉降低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
抚养费减少的情形有: 1.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再婚一方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抚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时,他方承担的抚育费可以减少或免除; 2.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出现某种新情况确有实际困难无法给付。但。
子女抚养费可以变化的法定情况是: 1、因为当地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生活需要; 2、子女因上学、患病需要增加;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计算抚养费的收入范围包括固定收入和非固定收入。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
抚养费一般不能自行减少支付,如果有以下情形或者是和对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减少: 1、因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能够负担的; 2、因犯罪要服刑,无力支付的; 3、抚养子女一方再婚的配偶愿意抚养的
降低孩子的抚养费的方式:如果双方能够就降低子女抚养费达成一致的,可以降低。如果双方不能就降低抚养费达成一致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应当降低的,可以依法作出判决。
抚养费的数额是根据抚养义务人的收入来决定的,一般要减少抚养费,就只有抚养人的收入减少或者无收入这些情形,才能减免抚养费。其次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一致的,也可以减免。
减少抚养费的情形具体如下: 由于支付抚养费一方存在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
小孩抚养费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付抚养费原则上应当付到十八周岁以上,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应当包括生活费、医疗费以及教育费等,抚养费可以协商变更,也可以诉讼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