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民事诉讼的规律决定所依据的事实,除免证事实外,都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高度盖然性(可能性)规则的理论源自了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只能是法律事实。高度盖然性是证明标准,是在证据优势基础上法官形成的内心确信。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的
民事诉讼证据证明标准是证据一般要求是原物、原件;证据要与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证据要是真实的、依法收集的;证据的证明力要达到能使法官确信或确认。
民事诉讼证据证明标准又称证明要求,是指法官在诉讼中认定案件事实所要达到的证明程度。证明标准确定以后,一旦证据的证明力已达到这一标准,待证事实就算已得到证明,法官就应当认定该事实,以该事实的存在作为裁判的依据。反之,法官就应当认为待证事实未被
民事诉讼证据包括:证人证言;物证;视听资料;鉴定意见;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电子数据;勘验笔录。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民事诉讼中隐藏证据是违法的。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但是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是妨碍司法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根据依法作出裁判。 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
在民事案件所提起的诉讼中若有伪造证据的行为,其法律责任为人民法院根据情节轻重对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行为,是违法的。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
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包括:第一,当事人主张的关于实体权益方面的法律事实;第二,当事人主张的程序法律事实;第三,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第四,习惯、地方性法规和外国法,因为法官并不一定了解外国法、地方性法规以及当地的一些习
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种类有: 1.当事人陈述; 2.书证,凡是用文字、符号、图画在某一物体上表达人的思想,其内容可以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种类有: 1.当事人陈述; 2.书证,凡是用文字、符号、图画在某一物体上表达人的思想,其内容可以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