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1
高利贷罪立案标准: 1、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
高转利贷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以转贷牟利为目的,从金融机构获取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其中包括高利转贷,违法所得超过10万元;虽未达到上述金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到行政处罚二次以上。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检察院
高利转贷的立案标准是这样的:行为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应予立案追诉。
高利转贷的立案标准是这样的: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
高利转贷罪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立案标准的是: 1.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2.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德州高利转贷罪刑事立案标准是,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刑法》中没有私人高利贷罪,担规定了高利转贷罪。行为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应予立案追诉。
高利转贷罪立案标准: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应予立案追诉。
高利转贷罪的立案标准是: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高利转贷罪的起诉标准如下: 1、个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单位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认定高利贷罪的立案标准为:行为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应予立案追诉。
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 (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