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企业公章的效力范围比企业合同专用章使用范围较广,企业公章可以对社会各级往来事务承担信誉行为,而企业合同专用章只能用于该企业对外签订合同专用。在大多的公司只有公章而无合同专用章的,所以在签订合同时盖公章也是可以的。
交警开的罚单,但交警没有签名和盖章是不生效的,如果录入系统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结果来决定是否交罚款,不过通常在有足够证据证明是因违章行为开出的罚单,还是要接受处罚的。
关于合同生效的问题,以附条件合同为例,附条件合同生效需满足的条件: 第一,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也就是说,条件不是现实存在的,而是属于尚未发生的客观不确定的事实,可能实现也可能不实现,条件具有不确定性。 第二,条件是由当事人设定而非法定
合同在加盖签名章、公章、合同章的情况下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盖章的效力等同于合同主体签名,而合同印章反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通常当事人为企业法人的;使用企业公章或合同章即可,如当事人为自然人的,使用名章即可。因此只有盖章是采用上述三种章盖的,那
股东转让合同没有盖章签字有效,盖章不是合同必备的生效条件,合同一般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成立生效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成立生效,签字与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果合同有明确条款说明盖章后生效,但只有法人代表签字,没盖公章,协议还不能生效。没有这个盖章后生效的条款,双方有法人代表签字,没盖公章,协议就已经生效。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
合同正式签订后口头更改的部分,如果是经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是有效力的。但是当事人约定的变更的内容必须明确,否则会被推定为未变更。并且可以使用书面形式将变更的内容确定下来。
可以的。如果是公司法人,财务会计,财务主管签的,是有效的,如果是别的人签就没有效。公司没盖章,如果发生什么是需要自己承担的。公司的对账单一定要盖章和财务签名才会真实有效。
合同是有效的。合同只要不存在无效的情形都会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是公司的行为,公司理应对该合同的权利义务承担责任。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的,但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的,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是成立的。 根据法律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合同上只盖了公章的话,那么一般也是有效的。公章也属于合同主体的签名认可,而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且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话,合同盖章即有效,法律也规定了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签合同只盖合同章有用。合同章是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