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遗产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如下: 1、被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 2、代位继承人仅限于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3、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4、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具备丧失继承权
涉外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住所地是指自然人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自然人的户籍所在地一般是以其户口簿或者居民身份证上登记的地址为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一般是以营业执照上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和范围如下: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房屋继承的相关法律知识有: 1、依照法定程序将被继承人遗留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继承人的法律行为; 2、房地产继承是获得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一种方式;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 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期望权。如果被继承人
遗嘱继承的法律关系成立有: 1、证明建立法定继承人关系的证据: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的婚姻、生育、赡养父母和抚养子女的证明材料被继承人抚养子女的,应当提交收养关系证明。证明是继承人以外缺乏劳动力和生活来源,或者被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抚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
农村土地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人是村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从这个意义上说,土地不是遗产,无所谓继承权。但生不增地死不减地,使用权人可以继续享有死者土地利益,地被征占,利益由继续享有土地承包权人独占。如何分割利益由土地承包权人决定。
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如果具有以下法定的情形的,会丧失继承权: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
有以下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 1、其他继承人因争夺遗产而被继承人杀害的; 2、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且情节严重的; 3、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4、丧失继承权的其他法定情形。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其中,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
使用权房不能直接继承,但通过间接操作,仍有两种方法可以实现使用权房的间接继承: 1、父母或祖父母在去世前,按照政策购买使用权房,变成购买的公房。购买的公房属于私有财产,死者去世后可以由子女或亲属继承; 2、死者子女或亲属与房管局协商,变更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