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9
如果有可撤销的情形出现,物业公司能行使撤销权。根据法律规定,以下这些民事法律行为可以撤销: 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业主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并没有权利停水停电。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
新物业无权要求业主补交全部物业费,有权要求业主补交其进入小区管理之日后的物业费,对于之前产生的物业费无权要求交纳。物业费收取时间根据双方合同中的约定执行,一般实践中物业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交房前由开发商进行缴纳,实际收房后次月开始由购房
业主拒交物业费,物业管理公司是没有权利停用业主的水电的。 因为水电是供电局部门提供的,并不是物业提供的,物业只是提供物业服务,并没有权力停电停水。如果业主出现不交物业费的情况,物业可以向居委会,业委员反应并要求其协助催缴费用。
业主是可以起诉物业的。法院目前受理案件采用立案等级制。只要原告适格,指和案件事实有利害关系,被告明确,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并且在申请法院的管辖范围内都是可以立案的。所以,业主可以起诉物业。
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业主无权拒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可以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反映,通过协商沟通的方式来解决。当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确实存在较大问题时,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通过正当程序解聘原物业公司,重新聘用新的物业公司。
业主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一定标准的服务,业主应当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没有权力暂扣或没收业主的个人财产。物业公司不是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没有赋予物业公司有这样的权利,目前只有城市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在社会损害事实发生时有权这样做。物业部门是没有权利这样做的。
可以。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是一种服务关系,作为消费者,业主可以选择是否接受这种服务。这种选择权体现在选择物业公司,是否与物业公司签约以及如何与物业公司签约等方面,当然也体现在以法定或者约定条件解除与物业公司的服务合同关系上。